德阳旌阳区法院推行“分段集约执行”解决执行难

2017年08月02日 18:14:48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周鸿 编辑:王晓勇

  四川新闻网德阳8月2日讯(记者 周鸿)今日,旌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了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20名。其中最高执行款达上百万,最低为3500元。据悉,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旌阳区法院也将全面推行分段执行新模式。

  据了解,“分段集约执行”模式,是指把执行流程分段细化,实行流水线作业的模式,具体是指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按照执行程序的不同节点阶段,将程序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变现、结案管理等阶段,每个阶段由不同的执行组和人员负责,形成分段与集约有机融合、各个环节相互监督制约的执行工作模式。

  “传统执行模式是执行人员‘一人包案到底’,这种模式有承办人员熟悉案情、各个执行阶段衔接流畅等优点,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执行法官工作量大、随意性强的问题,缺乏监督制约力度,容易导致执行权力滥用、形成积案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旌阳区法相关院负责人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把一起案件的执行看作一件产品的生产过程,那么过去那种“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就相当于一个人将一件产品做到底,“分段集约执行”就相当于建立起了“流水线”。显而易见,将一件产品做到底是落后的手工作坊式生产所采取的模式,而“流水线”才是现代工业所采取的模式。

  据介绍,“分段集约执行”能把法院执行工作纳入“流水线”作业,前一个环节不及时、不到位,下一个环节就无法做到及时、到位,从而“倒逼”前一个环节的人员抓紧时间、抓紧工作。各个环节上的执行人员分工协作、相互制约,既能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又有助于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避免形成执行积案,强化监督制约,防止司法腐败。

  据悉,建立“分段集约执行”模式,是旌阳区法院进一步深化执行改革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旌阳区法院将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大幅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到位率,使本院执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精彩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