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川各市(州)将至少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

2017年08月08日 20:58:47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李春雨 编辑:王敏琳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8日讯(记者 李春雨)近日,四川下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四川各市(州)至少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全省建设呼吸、牙科、儿科、妇产科等6—8个重点专科联盟,省部级医院与区域医疗中心,县(市、区)人民医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据《实施意见》,2017年四川将启动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为主要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发挥引领作用,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

  省部级医院进一步规范与区域医疗中心组建的医联体。各市(州)至少建设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疗集团,选择1—2个县(市、区)探索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全省建设呼吸、牙科、儿科、妇产科等6—8个重点专科联盟;省部级医院与区域医疗中心,县(市、区)人民医院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

  到2020年,四川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和监管机制。在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等方面积极推动建立引领西部、辐射全国的医联体。21个市(州)的城市医疗集团基本建成,全面建设县域医疗共同体,基本建成覆盖临床主要学科的专科联盟,省、市、县级医疗机构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并向各类专科、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

  根据《实施意见》,四川将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

  城市医疗集团:在市(州)级以上城市,由三级公立医院或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城市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

  县域医疗共同体:加快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共同体。

  跨区域专科联盟:根据各地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若干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医学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同网络的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支持部分省部级医院利用自身优势,组建覆盖全省、引领西部、辐射全国的专科联盟。支持组建慢性病管理专科联盟。

  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发展面向基层、偏远、民族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鼓励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省部级公立医院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外,可与市级领头医院组建优势互补、高层次的医联体,开展创新型协同研究、技术普及推广和人才培养。市级医院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外,可分别与2—3家省部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可与已建立长期稳定对口支援关系的县级医院,以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医联体建设。鼓励医疗机构与周边省市医疗机构组建跨省域的医联体。鼓励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中医药技术推广和远程医疗等形式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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