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3日讯(龙泉检 记者 周子铭)8月2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获悉,近日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在野外抢劫“车震者”提起公诉,该犯罪团伙长期在野外或人少的地方抢劫正在“车震”的恋人、夫妻,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代,他在之前野外游玩的时候,曾发现一些去野外“车震”的人,于是便打起了这些人的主意。起初,张某某及其团伙都会装作游玩不经意拍照的时候发现“车震者”,然后要求“车震者”给封口费,“车震者”大多因为羞愧而给张某某等一点钱物封口,后来张某某及其团伙干脆流程化作案,巡查、锁定目标、收衣服、拍照、威胁、抢劫财物一气呵成,大多数“车震”的恋人或夫妻都会因为怕被曝光而被该团伙威胁钱物,受害者羞愧心理致使张某某等人的抢劫屡试不爽。直到有一对受害小情侣报案,抢劫的勾当才得以终止。
据查,张某某等团伙共作案4起,抢劫8人次,依法构成抢劫罪,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针依法对该团伙人员提起公诉,并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
承办检察官表示,该犯罪团伙比较精明,利用受害人的羞愧心理进行抢劫,并且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利用扔掉衣服、拍照等手段,制约车震者反抗的行为,然后实施抢劫,是犯罪团伙作案成功率高的主要原因。检察官也提醒大家,在野外游玩,要注意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以免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要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这样,犯罪分子才会无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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