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31日讯(记者 雷兹)“你叫你的张永丽,干嘛盗用我的照片?我妈怎么就成了你妈了?微信圈里都这样干了吗?”8月30日,成都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成都万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米瑞蓉在个人微博发出这样一条消息,很快引起粉丝和网友的关注。米瑞蓉称,一个叫“张永丽”的微信营销账户盗用了其个人图片用作头像,并将她与母亲的合影照片设为微信封面,微信可见内容中还不乏全完盗用其微博内容的图文。
米瑞蓉的微博发出后,很快引来粉丝和网友的关注。今日上午,米瑞蓉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的照片被陌生微信用户盗用,是粉丝和朋友最先发现的,后来有人截图给了自己。
米瑞蓉介绍,自己的照片被人冒用已经不是第一次,此前已经有七八次类似经历,陌生的微信用户盗用其图文,有的是用来忽悠人去培训,有的则是骗捐,所幸都被自己发现,并投诉腾讯微信团队进行了处理查封。
今日一早,米瑞蓉更新自己的微博状态表示,昨晚有粉丝向她发来私信透露,盗用其图文的陌生微信用户在多个微信群中发布了所谓找投资项目的消息,忽悠别人买理财产品,粉丝当即揭穿了对方的“老底”。
“影响很坏,让人很烦。”米瑞蓉表示,即使对方没有冒用自己的名字,但使用照片已经对其个人的隐私和肖像权构成了侵犯。更让米瑞蓉感到气愤的是,名为“张永丽”的微信用户隐藏了自己微信账号,让人根本无法添加并核实其真实身份。
今日上午10点多,米瑞蓉向记者发来短信告知,她向腾讯总部举报后,涉事微信账号已被封号处理。至此,米瑞蓉才“松”了口气。不过,米瑞蓉希望,广大网友上网时还应注意甄别网上信息,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蒙蔽利用,谨防上当受骗。
律师说法:
如盗图从事营利行为 微信用户或已侵犯他人肖像权
使用他人照片开展其它行为,其性质如何?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介绍,微信用户使用他人个人图文用于自己微信,如未从事营利行为,就很难判定其构成侵权,“但可能涉及侵犯著作权。”如果盗用者开展诸如推销理财产品之类的营利行为,则构成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王英占表示,盗用他人图文开展营利行为,还可能给当事人之外的其他人造成错觉,因此,此类行为还可能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
王英占介绍,如遇上述情况,当事人可向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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