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自贡:打造“三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普惠

2017年09月26日 09:24: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徐昭磊 编辑:邱令璐

詹井村的司法行政工作室

  四川新闻网自贡9月26日讯 (记者 徐昭磊 摄影报道)记者9月26日上午从自贡市司法局召开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介绍会上了解到,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大背景下,近年来,自贡市司法局着力打造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构建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的“1+X”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模式,为方便群众获得普惠、精准、及时、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年35岁的李某家住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詹井村。2015年2月因与丈夫赵某感情不和离婚,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约定,李某抚养9岁的长子和刚出世的三子并承担抚养费用;丈夫赵某负责抚养6岁的次子并承担费用。赵某抚养次子两年半后,于2017年7月中旬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称次子并非自己亲生,要求将次子变更为李某抚养,并要求李某退还其前几年抚养次子的费用9万元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面对前夫要求退还巨额抚养费和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以及自己今后面临一人抚养三个未成年儿子的局面,没有法律知识又无钱委托律师维权的李某除了担忧和哭泣外,毫无对策。经其他村民介绍,李某于7月24日来到位于本村党群服务中心二楼的司法行政工作室咨询求助。

  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李某,详细了解了案情,帮助李某分析对策。在工作人员了解到李某没有固定工作,还要一人抚养两个年幼的儿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时,主动告知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李某表示愿意申请法律援助后,工作人员指导李某填写好法律援助申请表,并到基层组织调查核实李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帮助李某开具了经济困难证明,准备好了其他申请材料。工作室当天就将受理李某法律援助申请的情况上报沿滩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批。

  第二天,李某在村司法行政工作室领到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通知书。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李某指派的办案律师主动与李某取得联系,介入案件的办理工作。在承办律师的代理下,李某的案件目前已完成了证据的提交和开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将于近期正式开庭审理。届时,由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师会代理李某出庭应诉,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能够不出村就成功申请法律援助服务,这让李某万万没有想到。通过这件事,让李某切身感受到了法律服务就在百姓身边。

  李某的经历只是自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一个缩影。自贡市司法局通过前期向其他各市州学习借鉴相关经验,于2016年7月正式建成自贡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以“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紧密结合,统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国家司法考试等法律服务力量,直接面向群众提供全方位、一条龙的法律服务,成为全省首家采用实体化运行模式、集中司法行政多项职能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建成以来,先后接待各类法律咨询2289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30件、司法鉴定援助案件7件、办理公证案件6528件,在软件方面,延伸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培育出“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制度,在法律援助等基础功能上引入行政审批提效等司法行政其他职能,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于司法行政履职全方位融合,提升了群众法治获得感,为建设全市普惠、精准、及时、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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