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检察机关3年发放司法救助金超百万元

2017年10月29日 15:58:12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余开洋 编辑:蒋娜

  四川新闻网达州10月29日讯(记者 余开洋) 日前,四川新闻网记者从达州市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以来,达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1件,救助176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09.5万元。其中,2014年,救助48人,发放救助金26.1万元;2015年救助48人,发放救助金32.2万元;2016年救助54人,发放救助金39.5万元。救助人数及救助金额均逐年稳步提升。目前,达州全市检察机关已有5个基层院实现救助金的自主审批和财政预拨。据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蹇明海介绍,该院将探索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多渠道积极筹措司法救助资金,使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据了解,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蹇明海介绍说,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旨在保护司法案件陷入困难的当事人权益。对受到侵害但又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

  2014年以来,达州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1件,救助176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09.5万元。同时,为贫困的救助对象解决低保14人,纳入精准扶贫对象3人,落实异地搬迁2人,危房改造2人,免费就医5人。

  据悉,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信息互通机制暂行办法》,由负责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控申部门与侦监、公诉、民行等其他业务部门建立救助线索快速移送通道,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有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案件及刑事被害人时,第一时间与控申部门沟通,将相关线索材料对接移交,由控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并开展救助工作。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86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通过线索移送办理的案件达49件,占比达57%。

  目前,全市已有6个基层院实现了对救助申请的自主审批,5个基层院实现了救助资金预拨到单位账户,确保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从受理申请到发放救助金不超过一个月,切实体现了司法救助救急、帮困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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