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2月26日讯(记者 岳东)12月26日,记者从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泸州市于12月25日18时起,启动了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措施。该市或将启动新一轮人工增雨作业,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市民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影响。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加强环境监察 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
记者从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未来污染潜势预报,泸州市细颗粒物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细颗粒物浓度大于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7〕317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泸州市区域Ⅱ级橙色预警,从2017年12月25日18时起执行。
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后,工业企业将按照“一厂一策”实施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期间,泸州市将加强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根据预案,中心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加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停止散装物料装卸作业。除应急抢险外,建筑施工工程机械禁止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和执法检查。建设工地采取湿法作业和喷淋、冲洗、洒水等措施有效除尘,未落实“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百分之百”措施的工地停止施工。中心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每天至少进行4次全面冲洗除尘,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大型货车、农用车禁止进入中心城区。加大对高污染车辆、砂石渣土车、脏车查处力度,对冒黑烟车辆一律拦停,查扣行驶证,复检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
同时,泸州市将加大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生活垃圾和树枝树叶杂物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的巡查检查力度;停止中心城区河道采砂和装卸作业;停止所有道路沥青铺设和建筑装修工程。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时,及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通报作业情况。
或将启动人工增雨作业 缓解重污染天气
除此之外,记者从泸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了解到,该市或将启动新一轮人工增雨作业,减少重污染天气对市民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影响。
近段时间以来,泸州一直处于干燥少雨的天气状态,空气中的水汽量不具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的条件。“但是,这样的天气在本周周末即将结束。”泸州市气象台台长周祥华告诉记者,“预计在29日左右,泸州会迎来一次弱的降雨天气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会利用这次降雨开展大范围的人工增雨,增加降雨量,从而达到降低空气中污染物水平的效果。”
目前,新一轮人工增雨作业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出门可戴口罩 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启动Ⅱ级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后,老人、儿童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疾病患者以及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根据预案,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取消户外活动;医疗机构将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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