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内江12月27日讯(记者 徐昭磊)1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7〕1861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同意沱江流域(内江段)成为全国首批16个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之一。
内江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此次纳入全国试点城市,将是内江开展沱江流域(内江段)综合治理的新起点,有利于内江结合流域特点,强化空间管控和水环境水资源约束,统筹流域产城人水融合发展,探索西部沿江城市水环境治理与发展模式。
沱江是内江人的母亲河,内江更是沱江流域唯一严重依赖沱江作为饮用水源的城市。沱江流域(内江段)水环境质量时刻牵动着内江市委市政府的心,内江市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内江明确提出,“要把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作为一项战略工程、民生工程、世代工程来抓”。
早在去年,内江市委七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内江市委关于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启动沱江流域(内江段)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域范围内系统推进水环境治理并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内江正在以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这一“世代工程”为统揽,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各项工作。
内江率先在全省编制完成《沱江(内江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分年度制定水污染治理方案。采取强化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的治水“三位一体”措施。创新政府引领、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三者共治”载体,全面推行河(库)长制管理,开展“一河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试点,全市共设立河长3562名、库长1128名,实现所有河库全覆盖。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巡河调研3000余次,立案57起,在全社会形成了“共防共治、共管共护、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内江市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体系已初步建立。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内江市发改委了解到,下一步,内江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以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试点任务,突出流域特色,开展体制机制创新,破解流域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难题。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内江沱江干流出水国控考核断面水质比2016年提高一个等次,达到Ⅲ类水质,流域产业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水资源得到高效利用,水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水生态得到修复保护,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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