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追记何齐同志个人一等功

2018年03月06日 11:28:54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余开洋 编辑:王晓勇

  四川新闻网巴中3月6日讯(记者 余开洋)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记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何齐个人一等功。

  据悉,何齐同志生前系巴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7年11月23日上午,在研究案件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牺牲,年仅50岁。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