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9日讯(记者 李丹 周子铭)4月9日,四川省人社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四川省卫计委拟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继续下放省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给成都市。下放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至有条件的各市(州)。下放藏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
针对媒体“四川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推出后,省卫生计生委在卫生职称改革方面有哪些具体思路和举措”的问题,四川省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据悉,截至2017年12月,四川省卫生计生人员总数达71.08万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3.10万人;执业(助理)医师19.56万人、注册护士22.86万人。其中卫生高级职称4.11万人,中级职称9.66万人。
该负责人介绍,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卫生计生委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卫生职称改革工作。
一是健全评价体系。分层确定职称评价人员范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为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省卫生高级职称。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充分发挥人才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坚持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评价导向,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最大限度地激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立足岗位、踏实做事。坚持分类评价。根据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所属专业领域特点,体现职业属性差异和岗位特点,分类确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评价指标。对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
三是改进评价方式。拟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继续下放省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给成都市。下放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至有条件的各市(州)。下放藏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拟在大型医疗机构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实施范围。
四是创新评价机制。开展卫生高级资格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卫生高级职称拟全面实行考评结合。采用面试答辩、业绩展示和实践操作等评价方式,提高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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