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4月12日讯(记者 赵权军)4月12日,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率先发布遂宁市首部实体法规《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该《条例》已于3月29日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是遂宁市获得立法权以来的首部实体法规,也是遂宁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综合性城市管理地方法规的城市之一。《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后不仅能巩固近年来创建的多张城市名片,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
《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共五章七十七条,内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对城市管理数字化、网格化和基层自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对市政公用设施运行、海绵城市、农(集)贸市场(摊点)、城市照明、交通管理、违法建设治理、公共空间秩序管理等进行规范。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蒋晓华介绍,《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推动“法治遂宁”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服务质。《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实施将为遂宁市城市有序运转和科学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蒋晓华说,该《条例》是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准备,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于今年3月29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获审查批准,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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