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7日讯(记者 梁鹏)“你们是故意对我设立圈套……”4月23日,当在成巴高速金堂收费站被民警拦下进行检查后,50岁的谭某某竟这样看待民警的执法,并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辱骂、抓扯、殴打民警。今(27)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获悉,4月24日,谭某某因阻碍执法被行政拘留。
四川高速交警一支队民警介绍,4月23日,四川高速公路一支队七大队民警张涛、姜奎、杨国国在S2成巴高速公路金堂收费站收费广场出站口开展日常交通安全检查。16时20分,从金堂收费站内驶出一辆号牌为“川AT352X”的白色帝豪牌小型轿车。民警遂示意该车靠边熄火停车接受检查,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以及行驶证。
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谭某某(女,现年50岁)驾驶的这辆“川AT352X”小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人谭某某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川AT352X”号车逾期未检验、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等多项违法行为。发现上述情况后,民警依法口头告知谭某某将该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位置,并准备对车辆和驾驶员作进一步核查。
从谭某某将车辆停靠在路边开始,情绪就变得十分激动,开始不停地拨打电话,宣称现场执法交警是故意对她设立圈套。下车后,谭某某冲向民警并抢夺民警手中的驾驶证,拒不配合交通警察检查。期间谭某某不听劝阻,上前对民警张涛进行殴打抓扯,对其他三名交警进行谩骂侮辱,阻碍民警执法,肆意扰乱并严重影响交警正常执法活动秩序。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依法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住了谭某某和违法车辆,并将谭某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进一步处置。
经查,谭某某涉嫌以抢夺驾驶证、推搡民警等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法,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金堂县公安局依法对谭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送金堂县拘留所执行。
高速交警提醒,公民有义务、有责任配合人民警察开展执勤执法工作,任何以暴力方式抗拒检查、言语辱骂甚至殴打威胁民警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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