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6月29日讯(记者 岳东)今日,记者从泸州警方获悉,为了规范三轮车安全行驶,该市公安局发布了《泸州市公安局关于主城区限制三轮车通行的通告》,通知从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主城区范围是指江阳区:北面以康城路一段马屋基立交、沱三桥为界(三轮车从沱六桥绕行,沱三桥严禁三轮车通行),东北面以沱一桥及复线桥为界(严禁三轮车从沱一桥及复线桥进入主城区),南面以长江大桥为界(严禁三轮车从长江大桥进入主城区)以内的区域。十公里方向过境江阳主城区的三轮车须在马屋基立交处右转上沱六桥往龙马潭区行驶。龙马潭区:龙马大道(关口↔沱三桥)、蜀泸大道(沱二桥↔西南商贸城加油站路口)通行,可通过其周边道路通行,允许三轮车经龙马大道(关口↔沱三桥)各路口进行通行线路转换。
在上述范围地段的每日07:00—20:00禁止三轮车(含燃油、电动)通行,但过境江阳主城区的三轮车可经国窖大桥↔忠山隧道↔沱二桥往返通行。
邮政快递、垃圾清运等特殊用途三轮车由主管部门统一编号,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行限行区域,且须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区域通行,严禁跨区域行驶。
凡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严格处罚。
|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
四川新闻网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