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4日讯(何稼江 记者 梁鹏)无证驾驶,在民警让其出站靠边检查时,竟驾车逃离现场,随后,民警调查时,男子还在电话那头假冒自己的“父亲”。今(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三大队获悉,“坑爹”的驾驶员李二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除了面临1000罚款,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7月3日晚9时许,四川高速四支队三大队民警徐煜翔、李应丰、袁玥在乐山五通桥收费站执勤,在检查到一辆黑色奔驰轿车时,该年轻男子驾驶员神情恍惚,谎称自己没带驾驶证,民警在指挥该车出站靠边停车时,该车驶出站便仓皇逃离现场。
民警立即调出该奔驰车辆信息,车主李某,52岁,乐山犍为县人,儿子李二某,27岁,车主李某与其儿子李二某均未取得驾驶证。民警立即联系了车主李某,电话中李某称该车不是自己或儿子驾驶的,而是儿子的朋友驾驶的,自己不知情,已联系儿子朋友返回收费站重新接受接受检查。民警在收费站等了一个多小时未果后,继续联系车主李某,李某便开始各种理由搪塞躲避,找人顶包,语言越来越粗俗,言语间蓄意挑战公安交警权威。民警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后,联系乐山犍为县清溪派出所协助调查,连夜赶至乐山犍为李某居住地传唤李某,赶至李某家时豁然发现,电话那头的“李某”系其儿子李二某假扮,找多人配合,真是"影帝级的演员",意欲逃脱违法处罚。
7月4日,凌晨4时许,在当地某宾馆,民警找到李二某一并带回交警队。经过民警询问,当事人李二某对无证驾驶并冲关,假冒父亲找人顶包等违法行为供认不讳,“7.3无证冲关,真假车主父亲”案情基本清晰明确,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之规定,李二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除了面临1000罚款,还将面临行政拘留。
高速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必须取得驾驶证,无证驾驶不仅自己危险,还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高速公路有别于地方道路,车速快危险多,在取得驾驶证实习期内,必须由三年以上相应的或者更高驾驶证的驾驶员陪同才可上高速,请勿将生命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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