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检察院正式启动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2018年07月13日 19:08:01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刘佩佩 编辑:王晓勇

启动仪式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13日讯(记者 刘佩佩 摄影报道)为深入推进监狱检察改革,切实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四川检察机关在成都、绵阳、南充、雅安四个地区检察院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7月13日,成都市检察院正式启动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据了解,目前检察机关对监狱的主要监督方式为“派驻检察”,但该种监督方式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派驻检察人员长期驻在一个监狱,形成“熟人熟事” “拉不下情面”的局面。四川是全国8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地区之一,四川将在成都、绵阳(含小枧地区检察院)、南充、雅安四个地区检察院开展试点,对辖区内的监狱全面实行巡回检察。试点时间从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为期一年。

  成都市检察院的试点工作将具体如何落实?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启动仪式上获悉,该院制定了《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巡回检察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和强化办案、高效专业、数量与质量并重和促进改造“五大”工作原则,以实现监狱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施方案》规定了统筹设置巡回检察的组织架构,成立三个巡回检察组,每个巡回检察组采取不定期检察、随机检察、突击检察等多种方式,对固定的4个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巡回检察每次不得少于三人,其中一人应当为员额制检察官。

  同时,《实施方案》还细化了巡回检察工作方法措施,包括:调阅、复制有关案卷材料、档案资料、有关账表、会议记录、罪犯计分考核、奖励材料等资料,调看监控录像和联网监管信息;实地查看禁闭室、会见室、监区、监舍、医疗场所及罪犯生活、学习、劳动场所;随机抽取监室,对罪犯开展逐个谈话;对出监人员或者即将刑满释放的罪犯开展谈话;听取监狱工作情况介绍,列席监狱狱情分析会等有关会议,找有关监管民警进行谈话,召开座谈会和开展专项检察等等,为巡回检察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具操作性的制度保障。

  成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巡回检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吕瑶在启动仪式上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审判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都市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工作的标准和规范,为全省、全国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提供成都经验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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