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人车辆号牌还超员20%以上 男子被交警查处

2018年08月14日 19:04:29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梁鹏 编辑:蒋娜

称某及其驾驶的车辆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14日讯(罗光雷 记者 梁鹏)为了躲避交警检查,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驾驶人称某竟使用其他车辆号牌,不料被高速交警逮个正着。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九大队获悉,称某将面临驾驶证记一次性12分,并处2000-5000元罚款的处罚。

  8月11日19时40分许,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九大队民警开展代号“暑治”的夜查行动,正在泸定收费站执勤民警发现一辆依维柯货车后方所喷涂放大号牌与该车前方悬挂机动车号牌不符,遂将该车拦截进行进一步检查。

  检查过程中,细心的民警在该车前排坐垫下找到一副黄色牌照,车牌号为川V0****与该车后部放大号牌一致,但该车被查获时前方所悬挂的蓝牌川V7****并非真实号牌。随后民警通过公安交管系统网上比对车辆信息,该车真实信息为“依维柯”牌中型普通货车,准载6人,而现场查获所使用川V7****号蓝色牌照为“三菱牌”小型越野车。同时,该车准载6人,实载8人。

  经检查核实,驾驶员称某存在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严重违法行为。在民警询问下,称某说该依维柯是借朋友的,今天是到成都载家具,顺便将自己老乡送往成都,明知道雅康高速是禁止黄色车辆通行,他自作聪明以为不会被查,想蒙混过关哪知道刚刚准备上高速就被民警查处。在铁的证据下,驾驶员称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称某以及乘客进行了严正的普法教育,在执勤人员的耐心解释与教育下该驾驶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民警依法对该为法人称某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对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待驾驶员将车内乘客妥善安置后,执勤人员将其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询问。等待他的将是驾驶证记一次性12分,并处2000-5000元罚款的处罚。(图由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九大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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