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期间达州倡导文明祭祀 规定区域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

2018年08月19日 15:11: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余开洋 编辑:王雪意

  四川新闻网达州8月19日讯(记者 余开洋)农历7月15是传统中元节,近日,达州市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提倡采用网上祭奠、鲜花祭祀、植树纪念;并规定了在相关区域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等;意在规范祭祀行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据悉,《通告》倡议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城市环境,树立文明祭祀新风,移风易俗,提倡采用网上祭奠、鲜花祭祀、植树纪念、家庭追思会、著文追忆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来怀念先人,寄托对亲人的思念之情。

  同时,中元节期间,在达州市中心城区(东至全星职业技术学校、达渝高速达州站、一品南庭,南至达渝高速达州南站、达州绕城公路、金龙大道、长田隧道、金龙大桥,西至达钢西门、达州火车站、火车站货场、临近熙河湾小区铁路桥、莲花湖管委会、烈士陵园,北至高家坝、肖公庙、凤凰山横山公路)区域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

  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中心城区以外远离城市进出口道路、加油(气)站、居住区和林(草)区的空旷区域进行,不得损坏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城管、环保、水务、林业、公安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