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一“老板”耍赖欠债不还 法院强制拘留促履行

2018年08月21日 16:54: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岳东 编辑:王晓勇

  四川新闻网泸州8月21日讯(苏忠国 记者 岳东)近日,泸州叙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限制消费令”、“拘留决定书”等强制措施,成功执行了一起欠债不还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8年3月13日,申请人罗某向叙永县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请求依法执行生效判决书(2017)川05民终1184号的民事判决,该案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在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严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性,严某口头答应履行,但始终不付之于行动,一拖再拖。

  2018年8月15日,因被“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严某主动找到承办法官,此时严某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哭苦叫穷表示没有钱全部履行,希望通过履行部分这样的“缓兵之计”来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但当承办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微信进行搜查时,发现其微信钱包每月有大量资金流动,因被执行人严某拒不报告财产也不履行义务,承办法官随即通过合议并报院长审签后对其进行拘留。当得知要被拘留后,严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配合法官,通过微信转账、银行卡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支付了全部款项,至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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