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9日讯(记者 刘佩佩)8月2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检察院获悉,8月27日上午,金牛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区监委第一起案件——赵某某涉嫌贪污罪一案在金牛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经过庭前的充分准备、庭审中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赵某某被判贪污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金牛区纪委、监委、统战部以及被告人所在单位人员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在监察体制改革之初,金牛区检察院即顺应形势,提前将与监察机关衔接办案作为重点工作谋划,由公诉部门两名员额检察官组成专业办案组专门办理案件,并指定公诉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与监察机关沟通衔接,还与监察机关会签了衔接机制方案,为后续办案做好准备。本案在监委立案调查之初,办案组人员即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就法律适用、证据完善及补充提出书面意见。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考虑到被告人多年在戈壁服役、平素工作表现较好、家庭情况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建议从轻处理的情况,办案组三次赴看守所,对他摆事实、讲证据、拉家常、说法律,被告人最终表示认罪。金牛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快速提起公诉,并认定其具有从宽情节。
庭审前,办案组人员再次梳理、核实案情,准备出庭材料,敲定讯问提纲、答辩提纲,明确庭审应对策略。在庭审中,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经过讯问、举证、质证,在案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全部得到采信,被告人当庭认罪。在法庭辩论阶段,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严格围绕证据,从事实、法律、司法解释层面进行了层次清晰、逻辑严密、论据充分的辩驳,最终法庭支持了公诉方的指控,对辩护人的该意见不予采纳。最后,公诉人进行了主题为“不忘初心,珍惜党性、人格和自由”的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在场人员的共鸣。
通过该案的办理,不仅惩处了犯罪,也进一步强化了党性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对预防贪腐犯罪、促进辖区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依法廉洁履职,做一名为人民服务的好党员、模范国家工作人员具有重要意义,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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