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治安清查 成都龙泉驿挡获违法人员18人

2018年09月04日 08:09:34 来源:成都晚报
记者 李晨 编辑:许成嵩

  特别提示

  成都市扫黑办: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奖励5万元

  成都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昨日通过成都晚报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据介绍,今年7月份,四川省公安厅发布《四川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以及检举、揭发有功人员,最高可给予5万元奖励。

  1、全国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网站: www.12389.gov.cn

  (2)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邮箱

  (3)电话: 010-12389

  2、四川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信箱: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6号

  邮编:610041

  (2)电话: 028-86301110

  3、成都市扫黑办举报方式:

  (1)信箱: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邮编:610042

  (2)电话:028-61880673

  (3)邮箱:cdsaohei@163.com

  4、成都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信箱: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53号

  邮编:610031

  (2)电话:028-86408000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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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驿首次批捕有能力拒不执行老赖

  “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的顽疾,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无奈,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记者昨日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对一“老赖”以拒不执行判决罪批准逮捕,这也是龙泉驿区首个被批准逮捕的老赖。

  2012年,犯罪嫌疑人王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找亲戚朋友借款筹措资金,其中向龚某借款16万元,向何某借款11万元,之后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2014年,龚某、何某迫不得已向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还钱。判决生效后,王某“躲迷藏”“玩失踪”,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龚某、何某无奈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王某拒不申报财产,隐瞒占地获得安置房的事实,私自将安置房予以售卖,并将售房款挪作他用,致使判决无法进一步执行。

  鉴于王某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批准逮捕,有力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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