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遂宁9月7日讯(记者 赵权军)9月7日,记者从遂宁市经开区警方获悉,当地一女子近日为父亲讨债不成,情急之下将欠款人打伤住院。最终,经遂宁市经开区公安分局民警调解,讨债女子承认自己的过错,赔偿欠款人的医疗和误工费5000元。
据遂宁市经开区民警介绍,事情要追溯到8月21日,经开区嘉禾派出所民警接警,有群众报警称遂宁市城区滨江北路某沙发店内有人打架,伤者已被送到医院治疗。经了解,被打伤的张某正是该家沙发店的老板。事发生前,张某曾请唐某搬运沙发到自己店里,当时双方协商的是货物分4次运输,每次搬运价为100元,共计400元。实际运输过程中,唐某将第3次和第4次搬运的货物合并一次性搬运,因此他只跑了3次就拉完所有沙发。
于是,唐某索取400元运费时,张某坚持唐某只拉3趟只给他付300元报酬。最终,双方发生口角要理论此事,唐某因此气愤的回家了,并将自己的遭遇讲给女儿小唐,小唐听罢十分生气,还带朋友一起去沙发店“讨说法”,双方大打出手,张某被打伤,致使张某被送入医院治疗。张某出院后便找小唐索要医疗费用。
9月3日,双方当事人在派出所民警协助下进行调解,民警充分了解双方的调解意向,但双方当事人第一次调解因彼此不愿妥协,因此首次调解失败。“双方都不愿意让步,调解无法进行下去。”民警说,在调解人员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又在派出所进行第二次调解,并达成一致协商意见,小唐一方赔偿张某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共计5000元。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协调之日起就此事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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