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举行被盗手机发还仪式

2019年01月31日 14:52: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梁鹏 编辑:蔡晓慧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31日讯(记者 梁鹏)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获悉,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从2018年9月发现的一个收售赃物手机的线索入手,经过3个月的慎密侦查,于2019年1月收网,打掉了一个有组织、有分工、有窝点的盗转销手机犯罪链条。并于今日举行被盗手机发还仪式,将被盗手机发还给失主。

  据民警介绍,2018年9月,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案侦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某通讯店铺的店主龙某、杜某母女俩,长期从事收售盗窃嫌疑人提供的不法所得手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随后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采取措施重点对该通讯店铺销赃手机的犯罪嫌疑进行暗中侦查,掌握了收赃犯罪证据,同时对前来销赃的嫌疑人循线跟踪。

  经过数月的侦查工作,1月8日7时,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民警在该店铺附近设伏,先后抓获到店销售赃物手机的扒窃嫌疑人陈某、先某某及喻某某等6人。同时,挡获该通讯店经营者龙某、杜某。经搜查,民警在手机店内共查获涉案手机110部、平板电脑3部、照相机1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杜某、龙某对长期收售盗窃嫌疑人不法所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杜某、龙某及5名扒窃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和采取其它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为让案件受害人能够在春节前领回被盗手机,方便工作生活,今日上午,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在天府广场地铁站举行被盗手机发还仪式,将在近期案件侦破中缴获的被盗手机发还失主。

  警方提示: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此,轨道公交分局正告那些心存侥幸的违法犯罪人员:实施盗扒或收售赃物等行为谋取不义之财,警方必将依法严肃惩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岁末年初的当前,要注意妥善保管随身财物,一旦发现被盗,要及时报警,如发现有人收购、销售被盗手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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