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准驾不符使用伪造驾驶证上高速 被记12分

2019年02月19日 19:15: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梁鹏 编辑:蒋娜

胡某某及其驾驶的车辆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19日讯(林亚平 记者 梁鹏)安全文明出行,每个驾驶员都应该要遵守的,然而有些人明明知道违法,却还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行驶。不仅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16日,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民警挡获一名准驾不符且使用伪造驾驶证上高速的驾驶员,但该驾驶员却道:不怕被拘、罚款,就怕老板知道。

  据民警介绍,2月16号下午4点左右,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在苏稽收费站开展勤务检查。民警冯非、王川执勤过程中在对一辆川L77***号中型厢式货车例行检查时,注意到该驾驶员慌慌张张。民警让其停车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慌忙之下倒车,差点撞上后方的车辆,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一阵惊险过后,驾驶员向民警提供了一本署名为胡某的B2驾驶证,民警立即识别其驾驶证为假证。民警问其身份证,驾驶员称身份证未带并随即背下了该驾驶证上面的身份证号码。后民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查出了该驾驶员的真实身份,并再次询问驾驶员名字,驾驶员依然继续谎称自己就是胡某。民警告知驾驶员其驾驶证为假证,驾驶员称:不是假证。

  但在事实面前,该驾驶员承认是假证。但其急忙对民警说:“这个事你罚我的款,拘留我都可以,千万不要给我的老板说。”

  民警使用警务通终端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该驾驶员进行身份核实、系统显示该驾驶员胡某某(乐山市市中区车子镇人)驾驶证为C1驾照。2018年12月,驾驶员胡某某通过乐山肖坝路边张贴的办证电话联系到办理假证的人,帮自己办理了B2驾驶证,并通过微信支付了450元。2019年2月16日下午胡某某驾驶川L77***号中型厢式货车准备从苏稽收费站上站,被查获。当民警问其为什么不考取B2驾照后驾驶该机动车时,驾驶员称正准备去考,没得钱。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告知其违法行为的的危害性,劝其以后再也不要做这种违法乱纪的事了。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以上五千以下罚款。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处以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百以上五百以下罚款,并记12分。民警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已经开具了通知书,驾驶员胡某某也将面临法律的处罚。

  四川高速交警友情提示:要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负责,高速交警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双微平台、直播平台、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开展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的危害。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假牌、假证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使用假牌、假证是一种害人害己的行为,切勿心存侥幸。(图由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五大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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