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首例!跨区域运送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 两涉案人被判刑

2019年03月26日 17:11:23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刘佩佩 编辑:邱令璐

庭审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6日讯(记者 刘佩佩)在无植物检疫证的情况下,从宜宾跨区域运送有松材线虫病的疫木到彭州加工。3月2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获悉,成都市首例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刑事案于近期宣判。2019年3月15日,彭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某高、吝某富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危险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依据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颜某高、吝某富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松木里的线虫

  据了解,2018年7月,成都市开展了“利剑2018”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彭州市林业执法人员在吝某富的竹木材加工厂内检查发现一批无《植物检疫证书》的松木。该批松木部分蓝变,虫孔密布,高度疑似松材线虫病疫木,经采样初检,发现携带线虫后,彭州市迅即将情况上报至成都市林业主管部门,成都市林业主管部门第一时间派员到现场指导协助。经现场查看后决定立案调查并对该批松木进行隔离和检疫处置,同时按程序对该批疑似疫木进行重新抽样送川农大进一步鉴定。经鉴定,该批次松木送检样品松材线虫检测呈阳性(携带松材线虫)。鉴于此案中跨区域调运的松木已明确为松材线虫病疫木,可能在当地引发重大疫情,吝某富的行为涉嫌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在征询省林草局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对该批松木进行了正式封存、扣押,并根据行刑衔接相关规定,正式将此案移交给成都市森林公安局。

  成都市森林公安局审查后确认该案符合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条件,立即成立了“彭州市8.02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办案专班。根据已掌握的信息,专案组雷霆出击,在内江、自贡、宜宾三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作下,快速锁定承运人,通过突审,查清了赵某受颜某高雇用,两次在无植物检疫证的情况下从宜宾市宜宾县运输松木到彭州市桂花镇家富竹木材加工厂的事实。颜某高和吝某富在得知上述情况后,迫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到成都市森林公安局自首,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2018年11月,成都市森林公安局对此案侦察终结,正式将该案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属地原则彭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2月19日,以被告人颜某高、吝某富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向彭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彭州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进行了公开审理。据了解,该案是成都市首例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刑事案件,案件的成功判决彰显了法律的权威,震慑了违法人员,增强了林业检疫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的信心和决心,对推进成都市检疫执法、维护全市森林生态安全、护航公园城市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图片由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提供)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