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文旅强省 四川5年内将新建改建旅游厕所4000座以上

2019年04月29日 17:09:48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李丹 李慧颖 编辑:蔡晓慧

会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29日讯(记者 李丹 李慧颖 摄影报道)4月29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在成都举行。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现场获悉,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指出,经过5年努力,把四川省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旅产业深度融合的文化高地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同时,《意见》明确提升文旅设施和服务管理水平和强化文旅发展机制和政策保障。

  提升文旅设施和服务管理水平

  5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4000座以上

  《意见》指出,四川将提升文旅设施和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加强文旅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住宿、旅游厕所等领域标准化建设,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标准化示范试点,以全行业标准化水平的提高带动文旅服务品质提升。鼓励社会组织、文旅企业、研究机构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标准,推动更多文化和旅游地方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二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艺术博览园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补齐基层文化设施短板,实施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工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工程、数字文化工程。深入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旅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文旅非营利性组织。科学利用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等场所开展文化、文物旅游。

  三是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主要城市、游客集中区域设立一站式游客服务中心和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将机场、车站、主要旅游公路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纳入城市道路、公路交通标识项目统一规划、设置和管理。加快发展特色民宿、汽车旅馆、露营地等服务设施。深入实施旅游“厕所革命”行动计划,5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4000座以上。

  四是完善交通等基础设施。推进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九寨黄龙机场等建设国家开放口岸,支持西昌、绵阳、宜宾、泸州、南充、达州、广元等地机场按照国家开放口岸标准进行改(扩、迁)建。具备条件的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二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具备条件的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实现三级及以上公路全覆盖。加快实现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的公共交通无缝对接。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区公路增设一批观景台、自驾车房车营地等设施,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

  五是推动文旅便民惠民利民。逐步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错时延时开放。推动重点国有景区逐步降低门票价格,鼓励公共资源型景区免费开放。鼓励实施景区免费开放日、旅游一卡通、电子消费券、旅游年卡等措施,让居民和游客享受实惠。实施文明旅游行动计划,推进文旅志愿者服务站建设。实施文旅扶贫扶志扶智工程,大力发展文旅相关产业,带动贫困地区群众稳定脱贫增收。

  六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培育监管。培育壮大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创新产品供给,打造并维护优质文旅品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新业态新主体新群体的引导、服务和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自然生态、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和交通、食品、卫生等重点环节安全。畅通投诉渠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切实增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治理能力,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强化文旅发展机制和政策保障

  把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绩效目标考核

  在强化文旅发展机制和政策保障上,《意见》指出,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机制。宣传、发展改革、财政、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国资、林草等部门(单位)要分工负责、协同推进,形成党政统筹、齐抓共管的文旅工作格局。省委、省政府每年召开1次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由各市(州)竞争申办,同期举办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对会议承办地文化和旅游发展予以重点支持。

  二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各市(州)、县(市、区)绩效目标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景区管理机构设置激励机制,将景区管理机构规格与全面发展指标挂钩,对发展成效突出、辐射带动力强的国有景区,按规定择优提高管理机构规格。对省级命名的天府旅游名县、文旅龙头企业、特色小镇等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三是完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各类资金参与投资文旅领域。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加大强对民营和小微文旅企业的财政资金支持。支持设立文旅金融专营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抵(质)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探索开展收费权、经营权及在建项目抵(质)押业务,积极拓展贷款抵(质)押物的范围,开发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艺术品等质押融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加强文化和旅游产业保险产品创新,开展中小微文旅企业信用贷款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依法依规落实国家支持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文艺创作展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旅公共服务、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文旅对外宣传和贸易等方面获得国家级荣誉、发挥示范性作用的重点项目,制定完善奖补支持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

  四是强化用地支持政策。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文化和旅游项目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确需使用建设用地的,探索实施点状供地。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文化和旅游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供地方式保障需求。

  五是突出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文化和旅游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进文旅领域职称改革。实施“天府万人计划”天府文化领军人才项目、民族地区旅游人才培养引进五年行动方案。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职业教育,鼓励政府、企业和高校共建文化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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