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6月24日讯(记者 徐昭磊)今日,自贡公安交警支队公布了今年以来事故多发路段,曝光了典型违法案例以及高风险企业、终生禁驾名单,并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
事故多发路段:
2019年1月1月至2019年6月23日,自贡事故多发路段为305省道(贡井段)K99-K102,今年已发生一般程序事故4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东环路(城市道路),今年已发生5起事故,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曝光高风险企业:
自贡公安交警支队还曝光了高风险企业。截止2019年5月31日,自贡新德运输贸易有限公司共有重型货车或挂车逾期未年检53辆,逾期未报废4辆;自贡天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共有重型货车或挂车逾期未年检16辆,逾期未报废13辆。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19年2月22日16时37分,刘某某驾驶川CC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沿自贡东环线由西向东行驶至“花海”掉头区路段时,与横过道路的行人钟某某相撞,致钟某某、刘某某受伤,车辆受损。钟某某经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19年2月25日死亡。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刘某某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且不按规定避让横过道路的行人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钟某某不按规定横过道路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警示:普通二轮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该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案例二
2019年5月12日,何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川CA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荣县铁厂镇沿井荣路往荣县城区方向行驶,6时45分,行驶至荣县旭阳镇程家桥村5组路段,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由何某驾驶的川 RXXXXX号重型自卸货车过程中,遇迎面由徐某某驾驶的川CXXXXX号大型普通客车会车,所驾川 CAXX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川RXXXXX号车左侧护栏相挂擦致何某某倒地后被川RXX号车碾压,造成何某某当场死亡和川CAXXXX号摩托车受损的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何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遇迎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冒险超车,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徐某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的车辆上路行驶,在较远距离发现迎面二轮摩托车在超车有可能发生危险时,未及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何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的车辆上路行驶,行驶过程中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没有注意观察并采取减速让路措施,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警示:驾驶车辆上路前应当做好安全检查,不得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在超车时应当提前预判,切忌冒险超车,在遇到危险时应当主动避让,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案例三
2019年4月19日,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川 CCNXXX普通二轮摩托车由自贡市自流井区毛家坝往自流井区东兴寺立交桥方向行驶,1时03分,当行驶至自流井区毛家坝路钓鱼合门前道路时,与道路右侧路沿石及人行道上电线杆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刘某经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19年4月20日5时30分许死亡。
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警示:机动车驾驶人应进一步提高法制意识及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醉酒、饮酒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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