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2019年06月28日 15:09:54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李丹 编辑:王晓勇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8日讯(记者 李丹)2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为贯彻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布局,经四川省政府领导同意,近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了《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把修复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保护优先,恢复生物资源。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渔民利益。坚持地方为主,中央和省适当奖补。坚持精准施策,科学统筹推进。

  《实施方案》中提出,此次渔民退捕转产涉及全省18个市(州)、115个县(市、区),工作任务重、时间战线长、涉及范围广。一是要详实掌握退捕转产渔民户数、人数、年龄、生产生活等基本情况,做好调查摸底。二是有关地区要统筹结合脱贫攻坚、长江水生生物修复等重点工作,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地区渔民退捕转产转业方案。三是要结合退捕渔民意愿,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当地企业吸收转产转业渔民再就业。四是要加大对转产转业渔民的创业扶持力度,引导渔民积极创业,对创业资金困难的予以支持。五是要统筹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用于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实施方案》中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有序统筹推进辖区渔民退捕转产和禁捕后的各项工作。二是要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对退捕渔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按照规定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三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宣传长江流域渔民退捕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切实做好退捕政策的解读,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四是要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执法管理能力,加强禁捕区域执法装备设施建设。五是要强化绩效考核。省政府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作为各地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约束性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河长制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制定专项绩效考核办法,对各地进行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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