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出狱后又盗窃 富顺男子再获刑

2019年07月16日 17:49:16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徐昭磊 编辑:王雪意

  四川新闻网自贡7月16日讯 (李莎 明星思静 记者 徐昭磊)服刑6年,富顺男子余某在刑满释放后选择了“重操旧业”,让自己再次入狱。近日,余某因盗窃罪被富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8年12月31日下午,富顺无业男子余某翻窗进入东湖镇某住户人家中,用菜刀撬开衣柜抽屉,盗走一对黄金耳环、两件银首饰、人民币现金400余元,经鉴定,黄金耳环价格1841元。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富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依法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早在2012年,余某就因犯盗窃罪被富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于2016年10月13日刑满释放。时隔三年,只有小学文化的余某出狱后没有固定收入,好逸恶劳的他最终把手伸向了犯罪。庭审中余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富顺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持凶器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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