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5日讯(记者 陈淋)7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
据悉,《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中拟废止的法规项目。2019年5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以下简称“废止案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条例经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起实施至今已超过二十年,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条例主要依据的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目前均已废止。条例中关于办理市场登记证的内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关于市场监管职责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合同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中已有规定;关于市场监管措施的内容,有的已不适应商事制度改革要求,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及时废止条例,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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