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6日讯(记者 张宇)8月6日,记者从交警六分局获悉,周某因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员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共处于650元罚款。而他私自将涉案车辆驶离的行为,交警六分局已将当事人移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据民警介绍,2019年7月29日,26岁的周某因办事,把车辆停在了天府三街的消防通道上。在天府三街巡逻管理的六分局三大队民警发现该车辆不仅违法停车还有改装改型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呼叫拖车,将该车辆拖离至交警六分局涉案停车场。
周某办完事后,发现自己车辆被拖离,通过拨打122得知车辆被拖移至交警六分局涉案停车场。周某私自来到涉案停车场,给工作人员称证件在车上,是来取证件的。随后来到自己车旁,突然心存侥幸,想驾车驶离。来到门岗处时,工作人员不让周某私自将车辆开走,并告知现在车辆保管人属于停车场,被保管人属于公安机关,当事人周某暂时没有该车辆的使用权利。并告知周某到交警六分局把违法处理了,带上手续再来取车。
几分钟后,停车场外刚好有车辆驶入,停车杆自动抬起,周某乘机驾车驶离。涉案停车场工作人员见况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交警六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通过电话联系了当事人,当事人拒接电话后,将分局电话设入黑名单。分局民警又通过系统查询,联系上了当事人周某的母亲,并告知了事情的严重性,希望周某自行回到交警六分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5日,当事人周某主动来到了分局接受调查处理,他将为他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除了因为乱停车、改装改型被处罚外,他私自将涉案车辆驶离的行为,六分局已移交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图据交警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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