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控显示,谢某某下车后对执勤交警进行了多次推搡(成都交警四分局供图)。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2日讯(记者 文骥)拘留所里,谢某某一脸懊悔。几天前,因为寻衅滋事,他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原本只是一件小事,他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8月30日下午2点50分,成都交警四分局三大队辅警文斌在青羊区西胜街少城小学门口执勤期间,发现谢某某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川A****8的棕色宝骏牌小轿车违规停放在路边,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见此情况,文斌上前要求司机谢某某立即驶离。没想到,谢某某拒不配合,还口出不逊。既然无法有效劝离,文斌便准备通知执勤民警到场进行处理,并要求谢某某在此等候。
见势不妙的谢某某企图离开,这一过程中,他驾车顶着文斌行驶了近1米远。随后,谢某某下车推搡文斌,还用车门对文斌进行撞击。最终,谢某某被赶来的民警制服,并移送至成都公安青羊分局接受调查处理。
成都交警四分局三大队教导员严踏东告诉记者,谢某某的相关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将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严踏东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遇到执勤交警要求配合时,务必听从指挥,切勿对抗,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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