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坚持!四川40年地方立法历程有这些重要经验

2019年09月10日 14:11:38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戴璐岭 李慧颖 陈淋 编辑:邱令璐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10日讯(记者 戴璐岭 李慧颖 陈淋 摄影报道)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面客观反映70年来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四川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9月10日上午10点,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举行,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统筹推进民主法治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的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四川新闻网记者提问

  四川新闻网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我省地方立法取得了哪些成就和经验?”对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进行了解答。黄智刚表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时也是省人大常委会被赋予地方立法权40周年。40年来,我省地方立法始终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为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答记者问。

  截至目前,我省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现行有效215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181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06件,基本涵盖了全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生态等各个领域。“回顾我省地方立法历程,最重要的经验是‘五个坚持’。”黄智刚介绍。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我省地方立法始终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省委历来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设立立法协调小组,加强对地方立法的统筹协调。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完善立法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汇报、地方立法决策与省委发展改革决策相衔接等制度,始终坚持地方立法决策与党委发展改革决策的同频共振,紧跟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了“三个善于”,也就是:善于将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愿紧密结合起来,善于将党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善于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地方性法规和人大的决议决定。

  黄智刚举例道:“例如,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确定了8个方面9件重点立法项目,这是第一次在省委全会报告中正式确定重点立法项目。目前已通过了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省和凉山州禁毒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其余几部法规也在稳步推进之中。”

  二是坚持人大主导。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项目的论证和立法规划、计划的制定上,充分积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牵头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规。近年来,省人大有关方面牵头起草了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阆中古城保护条例、酒类管理条例、电信设施建设保护条例等一批法规草案。

  例如《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的制定,由省人大常委会牵头起草,对立法的可行性、必要性和古城保护的具体范围、对象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于2004年7月出台了《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用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保护古城,效果明显。2018年3月,根据形势变化和保护的需要,省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修订工作,进一步扩大了保护范围,新的法规已于2019今年7月30日起施行。

  三是坚持质量为本。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着重着力抓好立项论证、法规起草、法规案审议三个环节,建立了人大、政府、委托第三方起草的多元化法规起草模式,充分论证重大利益的调整、重大体制的变化、重大规则的明晰等问题,切实协调解决重大分歧。确定了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立法专家库,组建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选题、立法建议和地方性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都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征求意见。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包括8个县人大常委会、7个乡(镇、街道办)、2个基层人民法院。立法专家库包括知名专家、大学教授、律师等,今年2月,聘任了第一批36名立法专家。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包括川大、财大、交大、民大、川师大等5所大学法学院,1个科研机构(省社科院)和1个律师事务所。

  黄智刚强调:“四是坚持民生优先。始终坚持为民立法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统筹推进民生领域立法。在确定立法项目上充分考虑民生。”

  据悉,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101件,其中民生领域立法46件,占比近半,涉及就业、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其中,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护保障条例、教育督导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被列为一类立法项目,部分已出台实施。在立法内容上关注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先后出台了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村镇供水条例、,批准了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等一批与民生密切相关、受到群众拥护的法规。

  以《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例,在上位法的基础上,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中突出的问题进行细化和创新,切实解决老年人所盼、所急的问题。如:规定实行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位的景区除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外,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实行半票,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门票半价优惠或免收门票;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的护理照料时间;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发放特别扶助金,并明确其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制度、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制度等;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坡道、电梯、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设施的无障碍改造,推进符合电梯增设条件的多层住宅和公共场所加装电梯。“这些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良好反响。”

  五是坚持法制统一。始终在法定的权限和范围内立法,同时,通过强化备案审查、开展法规清理和后评估、加强对市(州)立法的指导等举措,对一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纠正,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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