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德阳11月12日讯(万千 记者 周鸿)德阳某运业公司与成都某物流公司因为运输合同纠纷发生了长达两年的诉争。11月1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德阳市检察院获悉,在该院的调解下,仅用11天便成功办理了这起诉争长达2年的运输合同纠纷结果监督案件。
2017年2月,德阳一家运业公司与成都某物流公司签订一份总价约190万元的运输合同。运业公司按照合同履行完运输义务后,物流公司以运业公司运输中造成货损,需要待保险公司针对货损理赔、扣除运业公司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为由,仅支付了部分运输费用,仍有一百余万的货款尚未支付,双方遂发生诉争。
该案历经法院一审、二审改判和再审,运业公司不服法院判决,向德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在长达2年的诉争中,双方企业因该起诉讼资金遭到冻结,业务受限,生产经营受到了极大影响。
为解决企业现实困难,2019年10月23日,德阳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由于该案涉及的运输合同涉及业主方和第三方运输公司,对于运输造成的具体货损和违约金额,双方各执一词,均不能提供让对方信服的证据,故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人通过阅卷还发现,双方对于保险金的理赔有巨大争议,案卷中有材料表明货损物品已经进行了保险理赔,原判认定运输合同付款条件尚不成立的理由可能与事实不符。为进一步查明情况,德阳市检察院成立调查小组赴保险公司及第三方运输公司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收集了十余份运费结算相关材料,掌握了货损已经理赔的证据,并查清该案运输项目涉及的所有损失数额、项目,为双方厘清了违约责任的具体数额。
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案件承办人了解到双方均有和解意愿,为免去当事人诉累,帮助企业消除生产经营的障碍,德阳市检察院积极协调双方磋商,召集召开了两次见面协调会,结合收集的案件材料讲事实、摆道理,成功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2019年11月6日,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双方企业代表签署了和解协议,一场历时两年的诉争通过和解终于得以平息。该物流公司代表高兴地说:“终于了结此事,以后可以放下心来做事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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