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12月7日讯 (记者 徐昭磊) 近日,自贡市民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父母服刑、重病重残等情形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实施长效救助,家庭困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将参照孤儿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等。据悉,该《实施意见》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将惠及全市近900名儿童。
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保障对象为符合文件规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具体为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保障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督促落实监护责任、优化关爱服务机制五个方面。其中,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对生活困难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发放方式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补贴标准全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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