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行区域示意图
四川新闻网自贡12月13日讯 (杨委 记者 徐昭磊)为应对污染天气,自贡从2019年12月13日零时起,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级调整为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Ⅱ级。其中《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4.1.2(4)中规定的“特定区域采用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的规定也将从2019年12月16日零时起实施。
此次应急响应中,区域禁限将如何实施?记者从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区域禁限措施将从12月16日(星期一)0时起至预警解除。具体措施为:
一、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2: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2.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3.周一至周五的7:00至20:00,在限行区域内,实行小型汽车尾号限行,采取2个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辆尾号分别为:周一限行1和6、周二限行2和7、周三限行3和8、周四限行4和9、周五限行5和0,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应急管制区域:
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以下简称“限行区域”)以货运车限制通行的区域范围为主。主要包括: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南段;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等;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自贡公安交警支队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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