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19日讯(记者 陈淋 实习生 游娜 摄影报道)2019年11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9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除总则、附则外,分为公民和组织的义务与权利、工作职责与管理制度、宣传教育、法律责任四个部分,明确了我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责任主体、工作职责和体制机制;明确了公民和组织的义务与权利,着重强调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的义务;明确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保障、规范、监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条例》主要有八大内容。一是细化主体责任。分层次规定了公民、一般单位、重点单位的防范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国家安全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防范职责和具体措施,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专门机关主管、行业部门管理、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公民共同参与的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体系。
二是突出防范重点。规定了国家机关、国防科研生产单位、经济金融部门、高等院校、驻外机构等重点单位,在健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建立安全事项报告制度、健全人员进入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防范义务。
三是解决难点问题。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脱密期管理制度。细化防范网络间谍行为的制度措施。强化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制度,对安全控制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实行源头管控。
四是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责任。规定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国家工作人员任职资格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应当包含国家安全和保密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五是保障公民参与反间谍安全防范的合法权益。具体细化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举报、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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