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数据管理加入绩效考核 《四川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解读来了

2020年01月13日 19:56: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胡旭阳 编辑:赵梓君

会议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3日讯(记者 胡旭阳 实习生 聂蓥 摄影报道)科学数据是什么?科学数据怎么管?日前,四川省出台了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1月13日,省科技厅举行政策吹风会,进行了详细解读。

  科学数据是什么?

  据了解,科学数据是指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等领域,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等产生的数据,以及通过观测监测、考察调查、检验检测等方式取得并用于科学研究活动的原始数据及其衍生数据。

  在数据价值日益凸显,数据竞争日益激烈,数据安全日益重要的新时代下,科学数据正成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战略资源。因此,四川省出台我省首个关于科学数据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四川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保障我省科技安全、指导科学数据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科学数据具体怎么管?

  《四川省科学数据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对科学数据的定义及范围,管理工作机制,采集、汇交与保存,共享与利用,保密与安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其中,实施细则对提升数据开放共享水平、数据的保密及安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提出详细要求。

  省科技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吴成介绍到,按照“安全可控、充分利用”的原则,要求各级政府预算资金资助形成的科学数据要坚持“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将有关科学数据资源目录和数据及时面向社会和相关部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也明确了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要依法确定科学数据的密级及开放条件。

  在数据开放共享的同时,对数据的保密也必不可也少。“科学数据管理必须要以安全可控为前提,实施细则明确了安全保密责任及措施,”吴成介绍到,实施细则还要求主管部门和法人单位应建立健全涉及国家秘密的科学数据管理与使用制度、安全保密审查制度,制定科学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同时,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细则充分考虑了对科学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对科学数据使用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允许科学数据生产者将需要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出版专著或涉及技术秘密的科学数据标注为“延期公开”,并对科学数据生产者数据造假等行为做出明确的惩处规定。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实施细则还提出法人单位要在岗位设置、绩效收入、职称评定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科学数据管理工作情况将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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