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保障 泸州、宜宾港须储备至武汉大吨位货运应急船舶

2020年01月30日 18:10:34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戴璐岭 编辑:蒋娜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30日讯(记者 戴璐岭)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路运输进川货运船舶疫情防控,全力确保水路交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不中断,1月29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航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路交通进川货运船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提前研判形势,要摸清近期拟进川到港货运船舶动态,提早向当地政府报告,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业主、防疫、医院、海关等单位开展对船舶、船员、货物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是落实防疫措施。对仍在经营的港口码头要设置专用上下船通道,关闭其他通道,明确装卸货物指定堆存区域,落实装卸作业和堆存货物的防疫措施;对暂停经营的货运港口码头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经营的,要按照要求设置隔离室,落实防控措施,并报告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航务海事机构,方可停靠进川船舶和从事经营活动。对进川船舶靠港后要落实专业人员上船对船体和生活区进行消毒防疫,并按要求停靠或驶离港口码头到指定地点留观。港口码头要加强港口作业人员自身安全防护,落实专业人员对来川船舶的船员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等需隔离人员由专业人员安排到指定地点隔离,对其他人员要按照防疫部门要求进行留观,观察期满后由专业人员对船员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准许离开。

  三是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求泸州、宜宾港各至少储备1艘到武汉的大吨位货运应急船舶,保障生产生活、卫生防疫等应急物资的运输。港口码头和船舶企业对进川靠港船舶在港期间要提供船员生活物资保障便利和支持。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到港船舶信息报送制度,在进川货船到港前,要及时报告当地防疫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并报告厅航务局,提前落实好相关防疫措施。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