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2日讯(记者 李丹)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复工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蒲江县获悉,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蒲江县严格按照《蒲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业生产保供工作方案》要求,园区外的实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复工批准备案制度。涉农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进行自查,填写疫情防控检(自)查表、务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由村(社区)、镇(街道)两级检查合格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方可复工。
位于鹤山街道狮子树村的某农业有限公司,从事鲜果分拣、销售,眼下正是蒲江晚熟柑橘上市的时节,为了当前全面夺取疫情防控、生产保供和农民增收“三大胜利”,公司党支部书记陈波提前购置了消毒用品,每天对厂区进行消毒,同时在大门处设立监测点,测量进出人员体温,员工佩戴口罩后才能上班,坚决做到检测不合格不上岗。“我们腾出了足够的空间将果分拣等工作的程序由聚集式操作改为分散工作,并实行分餐制,员工轮流就餐。今天是复工第一天,我们的工人分拣、销售5万斤蒲江丑柑,采购、入库3万斤。”陈波介绍说。
鹤山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街道将配合县应急指挥部和县级职能部门,有序指导复工后的企业,着重加强职工疫情防护知识宣传引导,实行‘日报告’制度,将员工健康、生产经营、防疫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报告,打好‘疫’战,抓好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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