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茂县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
四川新闻网成都2月24日讯(记者 文骥)“被告人孙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2020年2月24日,阿坝州茂县法院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对被告人孙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某某于2019年4月至6月期间,独自一人在黑水县先后五次猎捕野生动物11只,经肢解后秘密运回家中存放。2019年9月18日,侦查机关在孙某某家中的两个冰柜中查获42块疑似野生动物肢体。经鉴定,42块疑似野生动物肢体均来源于偶蹄目麝科,分别为林麝和马麝,均属于国家Ⅰ级保护动物。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孙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扣押在案的野生动物肢体四十二块予以没收,由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判决后,被告人孙某某表示不上诉。
本案审判长、茂县法院院长林尚华表示,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结合本案具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数量多,情节特别严重,经济价值高,违法行为多次发生的特点,故依法对本案作出了从严惩处判决,从源头向社会敲响禁止捕杀、食用野生动物的警钟。同时,考虑本案被告人家庭困难,尚有未成年儿子由其独自抚养,故法院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将其子送到了福利院妥善安置,也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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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上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提请审议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草案》,草案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目的就是要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省高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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