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走的手机

指认现场
四川新闻网泸州4月17日讯(陈蔺 记者 岳东) 泸州古蔺一小伙子年前返乡回家时,游手好闲的他想找点快钱,于是把目标定在自己熟悉的母校上。于是他晚上悄然潜回老师办公室,撬开某班学生存放手机的柜子,将学生存放的50部手机全部盗走。
天网恢恢,该案很快被侦破。今日,记者从古蔺县人民法院获悉,这名不感恩母校教育的小伙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退赔被害人被盗财物。
据悉,杨某原系古蔺县某中学学生,2017年初,因其个人原因,被学校劝退。后杨某外出打工。
2019年12月上旬,杨某从外地坐车返回古蔺老家,因为身上没钱,便想偷点东西换钱花。因杨某之前在该中学上过学,对那里情况比较熟悉。2019年12月13日凌晨,杨某翻墙进入该中学,用随身携带的内六角工具将教学楼内的德育办公室挂锁撬开进入,使用在德育办公室找到的钥匙打开2019级某班学生存放手机的柜子,将柜子中该班学生存放的50部手机盗走。
2019年12月26日11时许,古蔺县公安局民警在重庆市璧山区某小区住房内将杨某抓获,并在其住处搜查到被盗手机47部。杨某供述另外三部手机已卖出,共获利人民币2600元。经价值鉴定,从杨某住处查获的47部手机价值人民币2474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结合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面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杨某十分后悔,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办案法官介绍,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一定要坚定信心,勇敢面对,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坚守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依靠双手勤劳致富,切不可因一时贪念毁了自己的人生。(古蔺县人民法院供图)
|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
四川新闻网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