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访调查
四川新闻网自贡4月24日讯 (记者 徐昭磊)近段时间以来,自贡女子陈某多次电话联系其常居福建的6岁女儿生父洪某某,希望对方能支付抚养、医疗等费用,用于女儿急需进行的手术治疗,但均无果。陈某求助当地妇联,在其协助下,得到了当地检察院的关注和帮助。4月15日,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区人民法院启动“异地收案”的联合帮助下,促成了2000公里外的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陈某的“跨域追索抚养费”一案。
3月31日,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接到自流井区妇联、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他们反映一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遇到的困难。据了解,陈某之女洪某雅,系其非婚生子女,生父常居福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致使洪某雅生活困难,患病也未能及时医治。
为及时、高效核实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自井检察院立即派员到母女俩所居住的社区开展调查。经查,6岁的洪某雅于福建省厦门市出生,是陈某与洪某明的非婚生子女,患有先天小耳症和过敏性哮喘。洪某雅一岁时,因家庭纠纷,陈某将洪某雅带回自贡生活至今,洪某明一直未支付洪某雅抚养、医疗等相关费用。洪某雅急需进行小耳畸形再造手术,但陈某暂无经济来源,洪某明就成为了孩子的希望,但因路途遥远,又受疫情防控影响,陈某索要女儿抚养费、医疗费无果。
最终,根据查明的事实,自流井检察院多次与厦门市翔安区检察院联系、协调,最终达成跨省协作方案,由自井检察院支持陈某向自井法院起诉立案,自井法院通过跨域立案方式移送至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最后由翔安区检察院跟进支持陈某在翔安区人民法院的诉讼。同时,依照《自贡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一案十查”实施办法》,目前,检察院已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图片由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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