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30日讯(记者 胡旭阳 实习生 聂蓥)4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征兵办公室获悉,近日,成都市修订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全面升级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政策:退役后考事业单位最高可加8分;退役可参加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国有企业预留15%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服役2年可获20-24万元不等的经济补助;回蓉应征期间报路费、发生活补贴。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成都市具体将从以下5个方面推出政策,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
——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渠道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成都市事业单位时,报考事业单位最高可加8分。将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纳入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定向招聘范围。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1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中择优录取。专武干部一般应当从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招。
——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最高达5万元
对从成都市参军入伍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奖励金标准:本科毕业生5万元;大专毕业生4万元;本科新生和在校生3万元;大专新生和在校生2万元。
——回成都应征的大学生报路费 发生活补贴
征兵期间,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回成都应征的大学生,由兵役机关参照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给予路费补助(路费凭票报销),并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天数根据各地实际天数计算)。补助发放条件为:户籍在成都,在成都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户籍在成都高校,从入学前户籍地返校应征的大学生;户籍不在成都,从户籍地回蓉返校应征的大学生。
——安排专项落户
凡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在校生退役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迁入政策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待安置政策。
——给予高校征兵工作经费保障
高校征兵工作办公经费:对高校征兵的办公经费(含兵役登记)按照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保障。给予高校征兵专项补助:根据所征兵员(从高校报名应征入伍的在校及应届毕业大学生),按不低于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高校征兵补助,主要用于保障征兵工作的相关开支。
此外,从成都市参军入伍的大学生还可享受经济补助。普通全日制大学生服役两年可获得适当经济补助:本科毕业生约24万;大专毕业生约22万元;本科在校生和新生约22万元;专在校生和新生约20万元。补助包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服役一次性奖励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学费补偿减免和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间工作津贴等。
|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
四川新闻网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