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延长至12月底!四川持续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020年07月17日 10:54:42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李丹 编辑:邱令璐

新闻发布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17日讯(记者 李丹 摄影报道)7月17日,四川省人社厅召开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实施期限新闻发布会。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四川将继续免征全省各类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6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12月底;减半征收全省各类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4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6月底。

四川省社保局负责人介绍,今年2月,为帮助企业纾危解困、复工复产,全力支持稳就业、保就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四川省自2020年2月起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5个多月以来,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该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省统计局、省税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制定出台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免征全省各类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6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12月底;减半征收全省各类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从2020年4月延长执行至2020年6月底。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后,今年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享受11个月免征政策,大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可享受5个月的减半征收政策。预计全年将减免三项社保费486亿元,较未延长减免执行期限前增加减免261亿元。减负的力度、减负的效果都将是空前的,相信能够进一步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该负责人表示,这次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充分考虑了四川省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的结余情况。从全省总体的基金支撑能力看,延长减免政策实施期限后能够保证制度的正常运行,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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