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救灾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荣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工作小组对全县19个镇、2个街道2020-2021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据统计,全县共发放冬春救助资金758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20092户26178人。
检查组主要通过口头询问、查阅救助台账、电话访问等方式,重点对各镇街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资料台账的整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各镇街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成效较去年均有所提高,但同时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镇街对同一家庭类型救助对象的救助时长不统一,对要实施倾斜救助的群众没有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二是部分村、社区资料在细节之处还存在瑕疵,比如:申请表内容填写不全;民主评议会议纪录表述过于简略、不规范等;三是部分村、社区资料不齐全或未上交镇街;四是报送救助台账不及时,发生灾害后未及时做好登记统计。
检查组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各镇街在规定时间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对各镇街今后的冬春救助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加强重视,提前部署冬春救助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尽早安排部署。灾害发生后,及时掌握受灾情况,全面摸清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底数,认真开展需求评估,建立需救助台账,完善资料归档,为规范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严格程序,科学区分冬春救助类别。各镇街在开展救助工作时,应严格按照“户报、村评、公示、镇审、县定”的工作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的核定上报,同时结合群众受灾情况、生活实际困难等因素科学地确定救助时长。切实做到分类救助,杜绝优亲厚友、平均分配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三是严明纪律,规范使用冬春救助资金。各镇街要严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资金使用原则,不得出现截留、挪用、挤占等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同时各镇街要及时公开冬春救助工作情况,坚持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妥善留存相关工作原始资料,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准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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