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网原创| 四川| 市州| 国内国际| 理论| 太阳鸟时评| 视觉| 资讯| 政企| 财经| 房产| 汽车| 教育| 环保| 文旅| 社区
您当前的位置:四川新闻  >  本网原创

11类渔具禁止使用 !《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 解读来了

2022年06月27日 17:15:27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戴璐岭 编辑:李雪艳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6月27日讯(记者 戴璐岭 摄影报道)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明确了10类共36种禁用渔具,为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和黄河禁渔工作的决策部署,保护我省天然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禁用渔具名录基础上,结合四川实际,省农业农村厅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了《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

发布会现场

今日下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四川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对《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进行解读。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天然水域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的通告》明确了刺网、张网、敷网、围网、拖网、地拉网、陷阱、耙刺、笼壶、掩罩、钓具等11类禁止使用的渔具。禁止使用的钓具为钩尖数3个及以上的复钩,其他10类渔具中,所有的子类型全部禁止使用。明确了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涸泽而渔”、活饵钓鱼、可视钓鱼等7种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明确了我省禁用渔具和禁用捕捞方法名录适用于包括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在内全省所有天然水域范围。

此外,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使用禁止使用的渔具和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进行捕捞,需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进行专题论证,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