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网原创| 四川| 市州| 国内国际| 理论| 太阳鸟时评| 视觉| 资讯| 政企| 财经| 房产| 汽车| 教育| 环保| 文旅| 社区
您当前的位置:四川新闻  >  本网原创

广安华蓥35人组织驾考作弊被判刑

2022年08月04日 19:26:38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游伍琼 编辑:卓灵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广安8月4日讯(记者 游伍琼)近日,广安华蓥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某考场“驾考”作弊案,35名被告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据了解,被告人蒋某等31人原为华蓥市某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科目三考试安全员,被告人王某等3人为该公司教练,被告人蔡某为该公司系统维护员。

2020年底以来,一些驾校教练找到该公司科目三考试安全员,请求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中给予考生帮助,以便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然后考生为此支付一定的好处费。从2020年底至2021年7月期间,被告人蒋某等人在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中采用上述违反考试规定的方式帮助很多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并获利。

后经华蓥公安机关侦办此案,2021年8月—9月,35名被告陆续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2022年6月15日,华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华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期间,35名被告每人主动退缴了600—16000元不等的全部违法所得,同时35名被告每人还预缴了10000—30000元不等的罚金。

华蓥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7月20日采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过程中,被告蒋某等35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华蓥市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蒋某等35人作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人员,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最终,35名被告均被判处了3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同时并处人民币30000元—10000元不等的罚金。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四川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85327203。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