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迎“大考” 四川启动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2022年08月10日 23:44:02 来源:川观新闻 记者 李梓溶 编辑:王敏琳
8月10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水平,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我省决定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据了解,本次监督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照“统一标准、上下联动、集体审议、分级处理”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组织市(州)财政局统一实施。
本次监督评价的对象包括: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各市(州)集中采购机构、2021年度在我省代理5个以上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包括本地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机构)。
其中,省级集中采购机构、市(州)集中采购机构全部评价,社会代理机构自愿申请评价,开展评价的采购代理机构需同步接受检查。不开展评价、仅接受检查的社会代理机构由财政厅随机抽取确定,近三年已接受过财政厅检查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抽取。
监督评价的内容分为检查、评价两项工作,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由财政厅随机确定,原则上每家被检查评价单位确定5个项目,必要时可以增加项目数量。
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询问质疑投诉处理等环节。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监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询问质疑投诉处理情况、人员职业素质等,社会代理机构的登记情况、场所情况、经营情况、风险防控情况、业绩情况、人员和培训情况、管理制度、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失信和处理处罚情况等。
监督评价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2022年8月4日至8月25日为准备阶段;2022年8月26日至10月20日为现场阶段;2022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为处理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2月16日为汇总阶段。记者 李梓溶
(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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