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解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责任主体有哪些?
2023年02月24日 21:17:04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夏婉琳 编辑:刘亚宇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2月24日讯(记者 夏婉琳)《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实施办法自2012年修正后的首次全面修订,实施办法共八章八十条。2月24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修复处就实施办法中,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制度进行解读。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实施办法》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实施办法》明确要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责任主体负责修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环节,《实施办法》对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投入不足、投资渠道较为单一等问题,坚持“两条腿走路”,在争取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激励机制和市场机制,赋予一定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方式予以激励,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同时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开展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等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推动乡村开展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和质量提高、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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