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四川 | 原创 | 国内国际 | 理论 | 时评 | 资讯 | 财经 | 科教 | 文旅 | 汽车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四川新闻  >  本网原创

违法行为“零容忍” 成都交警严查超载违法

2024年07月26日 11:38:16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 张宇 编辑:张妍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7月26日讯(记者 张宇)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中,严厉打击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成都交警聚焦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大型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对自卸货车、运渣车等重点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执法,加大对重点驾驶人及相关企业的震慑力度,从源头防范并减少重点车辆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整治现场

整治现场

7月25日,记者从成都交警二分局获悉,该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三起重型自卸货车超载违法案例。

2024年7月15日20时16分,周某驾驶号牌为川AC***2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金牛区八里桥路时,涉嫌超载被执勤交警挡获。经查,该车限载25000kg,实载59000kg,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超载的违法行为,作出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驾驶证记6分。

2024年7月15日20时17分,吴某驾驶号牌为川AD***8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金牛区八里桥路时,涉嫌超载被执勤交警挡获。经查,该车限载25000kg,实载62580kg,吴某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2024年7月9日19时30分,邓某霖驾驶号牌为川AC***1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三环路羊犀桥下时,涉嫌超载被执勤交警挡获。经查,该车限载25000kg,实载68590kg,邓某霖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下一步,成都交警二分局将继续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并会同交通、城管、住建等部门,依法实施“一超四罚”,督促相关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成都交警提示: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且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请广大货运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切勿为了一时的利益而自身及公共安全于不顾。

成都交警二分局供图


本网(平台)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相关新闻